「從來都是媽媽需要孩子,不是孩子需要媽媽。
這也是我立志,等我老的那一天,要做個討人喜歡的老奶奶的原因。
因為明明是你需要人家嘛,卻還硬要人家報答你,還視為理所當然。
查查民法:養孩子是義務,棄養是會被捉去關的。
孝順呢?
但我要的根本不是義務,我要的是心甘情願的愛。
可是你又不是小孩,如果又不討人喜歡,如何讓孩子心甘情願地孝順你呢?
不是小孩的人,得要認清,那優勢早已過去了。
幼小,『孩子的幼小』,是上帝送給父母最珍貴的禮物。
但是,這禮物很快就會被收回去。
而且,不要懷疑,上帝的辦事效率,總是比你想像的要快許多。」
──汪培珽《汪培珽手記─金湯匙裡的毒藥》
真是說得好!
這些話都藏在我的心裡多年了。
這不是我早為人父母而有的領悟,而是我從父母為人處事的差異而明白過來的。
自小媽媽總愛計較自己付出多與少,
她試過跟我們數算屋子裡每一件東西的價值,然後又跟我們說她付出了多少。
最令我難忘的,那一年,我中六,她捉住我們四兄弟姊妹說:
你們快出來工作(看來她批死我升不了大學),到時你們每人每月必須給我二千元作家用。
然後又是一番訴苦計算自己付出的戲碼。
相反,爸爸是一個無私的人。
那一年,媽媽離家出走,爸爸獨個兒負責整個家的開支。
那一年,我升大學,爸爸二話不說負責我的大學學費及生活費。
他常常說:
你們升到大學是我的不幸,但我仍需要負責你們的開支,因為這是我的責任。
是的。
養孩子根本是父母的責任,父母對孩子付出,是天經地義,所以不需要跟孩子說自己付出了多少。
況且,不是孩子需要父母,而是父母需要孩子。
所謂「老來從子」,這是天下間父母的心願。
但我們卻不希望成為孩子的負擔和壓力。
如果我們是以計算來威迫孩子給你「孝順」,
這是沒有價值的了!
我們做父母的最盼望都是孩子將來心甘情願的愛和回報,
而要做到這點,我們必須要做個可愛的父母。
我爸爸正是一個可愛的人。
因為他對我無私的付出,令我死心蹋地想回報他。
相反,媽媽常常對我們幾兄弟姊妹錙銖必較,反惹來我們的反感。
正是如此的強烈反差,我明白到汪培珽所言的道理。
更有一個立志:
我將來都要做一個可愛、討人喜歡的老奶奶!
後記:
柏柏。媽媽愛你,這是我應該的。
禁不住的為你多做一點,
禁不住的為你多付出一點,
這是自然而然的,一點勉強也沒有。
我愛你,
正如你的公公愛我一樣。
所以我不是為了你將來回報我而寫此文,
只是為了那些以為自己很偉大而期望孩子必須回報自己的父母而寫。
我只望他們明白自己的問題,
而不要重覆你婆婆的問題,
免得最後惹自己孩子討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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